利用多種手段與方法,通過對海域自然環境概況、污染源、海洋環境、海洋生物、水質及底質、潮間帶等情況的調查,對海洋環境現狀做出準確判斷,確定環境污染因子,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解決海洋環境污染問題。
確定調查海域的范圍時,通常需要考慮下述兩個方面的要求。
(1)現狀評價的范圍。向海距離由海圖0 cm等深線處延1~2 km。底形坡度較小的海域取下限,坡度較大的取上限。在此范圍,污染物經過稀釋、擴散、遷移,一般均有可能達標。順岸距離一般應不小于一個潮周期內水質點可能達到的更大水平距離。距離大小需視該項目所在地的潮汐類型、潮流強弱等因素確定。
(2)影響評價的范圍。水質模型是在計算潮流場的基礎上建立的。潮流模型的計算域一般較大,如對于海灣常將整個海灣作為計算域,對于開闊海域的計算范圍,要求不同水界位相調和常數的差別要足夠大,否則難以建立潮流模型。
調查斷面和站位設置
(1)三級評價的調查斷面和站位設置。現狀調查斷面和站位設置,原則上應覆蓋污染物排入后的達標范圍。斷面方向大體上應與海岸垂直,在擬建排污口和范圍內的主要排污口應設主斷面,在主斷面的外側設輔助斷面,一般可設3~5個斷面,每個斷面設置3-5個測站。調查項目的站位設置盡可能一致。
(2)一、二級評價的調查斷面和站位設置。為了建立水質模型,除三級評價范圍內的調查斷面和站位外,計算域內主要排污口應有測站,以便建立污染源輸入和水質之間的響應關系一同時,應設置較為均勻的覆蓋整個計算域的水質測站,測站數目以能反映計算域內濃度分布的趨勢為宜,以便檢測和調整已經建立潮流模型。